呼格吉勒图冤案感想,呼格吉勒图冤案观后感

由:admin 发布于:2024-07-12 分类:感悟评价 阅读:28 评论:0

从哲学的角度看待呼格吉勒图冤案

1、呼格吉勒图被宣判为无罪,我们应该从正面上看,虽然这个冤案平反的实在太迟,但毕竟昭雪了,这也是我国法治的进步——有错必究,有冤必平。相关责任人,也应依法得到追究。呼格吉勒图案再审中,申诉人要求尽快公平公正对本案作出判决。辩护人辩称,原判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应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。

2、年12月30日, 封面新闻记者从呼格吉勒图家属处获悉,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原刑警队长刘旭,已于去年自缢身亡,对于这件事我有以下三个看法。

3、严打、快判、命案必破显然都不是一个法治国家所应存在的,在一个法治不健全的时代中,在各种专项严打中,呼格吉勒图案注定将不会是个案,而会是一系列案件。我们不禁长叹:为何冤案如此之多,怎么样才能防止发生冤假错案?二。

4、冤案经历 呼格吉勒图,1979年出生于内蒙古,是内蒙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职工。1996年4月9日晚19时45分左右,一名杨姓女子从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千里香饭店去厕所,当晚21时15分后,女子被掐死窒息在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方西侧的女厕所内。

5、纠正呼格吉勒图等冤假错案,我认为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敢于认错、敢于负责的精神,体现了司法进步。当然,发生冤假错案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,有关部门应当引以为戒,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制度、堵塞漏洞。

呼格案是怎么回事,简单的说一下?

1、造成“呼格案”错判的原因:造成此案错判的原因当然很多,但从法院的角度看,主要是在证据的收集、鉴定、审查、采信上存在失误。

2、直到2014年10月30日,内蒙政法委、公安厅等机构再证实后于11月20日呼格案进入再审程序。2014年12月15日,内蒙古自治区最高人民法院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。

3、月30日,从呼格吉勒图家属处获悉,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原刑警队长刘旭,已于去年自缢身亡,呼格吉勒图的大哥从内部人士处确认了此事。据了解,刘旭曾因“呼格吉勒图冤案”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、行政记大过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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